受龙山县公安局的委托,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龙山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2018]0136,委托代理编号:GXCS[2018]-018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2018]0136
委托代理编号:GXCS[2018]-01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龙山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1批 49.76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14 日9:00~2018年 11 月 16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询价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水利大厦2单元2703室)领取或购买谈判通知书。购买谈判通知书的,谈判通知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13:00-13: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6楼交易中心。
4、响应文件递交给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6楼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谈判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3、缴纳时间:2018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按时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州支行;
户 名: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户:18836101040004679。
5、对项目本次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龙山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刘主任
电 话: 13974344700
地 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岳麓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符君莲、葛文英
电 话: 0743-8521508
邮 箱: 420944850@qq.com
地 址: 吉首市乾州新区水利大厦2单元2703室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