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现就西溪湿地三期基础及旅游设施提升维护工程艺术集合村标识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西溪湿地三期基础及旅游设施提升维护工程艺术集合村标识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sdcg201800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总预算价139.03万元,采购内容为1、一级导视标识:1)精神堡垒(集合村形象展示)、2)主入口导视图(形总平图及入驻公司点位)、3)动线主要节点次导视图(包含您所在位置);2、二级导视标识:1)道路指示牌 、2)楼号牌及公司名称综合导视(落地式)、3)楼号牌(上墙式)、4)原有多方指示改造;3、三级导视标识:1)停车场标识牌、2)安全警示牌(水域)、3)综合温馨提示牌;4、其它:1)垃圾桶、2)限速标识牌,以上标识系统的设计及制作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企业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8年11 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元):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0706014210005341
2、请在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该收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本项目认可的保证金收据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由自己单位开具的保证金退还收据(并注明退还银行及账号,咨询0571-89163055),和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卫国 电话:0571-89081156
2、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联系人:姚正华 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传真:0571-8623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