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村镇(乡)标识牌设计及制作招标公告

2018-11-2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时00分项目名称:森林村镇(乡)标识牌设计及制作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5630020002项目联系人:王雅娜项目联系电话:18031508199采购人:唐山市林业局采购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2801291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森林村镇(乡)标识牌设计及制作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563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雅娜

项目联系电话:18031508199

采购人:唐山市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2801291

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31508199

预算金额: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1-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2-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第六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资格携带资料: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签字并盖公章,留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留原件)和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指原件,另再准备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直接报名并领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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