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东光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东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东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8-1127 (Z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东光学校
地址:卫明街
联系方式:樊老师0431-810558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丽娜0431-8112470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市东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光学校院内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6采购预算:39.8112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8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1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