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是连接主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的纽带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1号线一期终点站洨河大道站,向北延伸,止于东洋站。
1号线二期工程全长1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及南牛停车场。8座车站包括:西庄、东庄、会展中心、行政中心、园博园、天元湖、东上泽、东洋,其中换乘站2座,为行政中心站和天元湖站。西庄至天元湖6座车站试运营日期为2019年6月。东上泽、东洋和南牛停车场的试运营日期为2021年12月。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二期工程8 座车站公共区、站外500m范围内及南牛停车场的各类导向标识牌、紧急疏散标志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深化设计、生产制造、样品、出厂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仓储等中间过程,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所需的管理责任(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运营之日止。暂定2019年3月交货,2019年4月完成安装调试,最终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环保要求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标识、标贴的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标贴或导向标识供货安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24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8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