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19年度标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出资为100%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19年度标识项目。
2.2 招标范围:标识采购(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
2.4 供货安装期:合同期限为一年,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如在合同期限内供货等方面合作良好,合同到期限后可延续。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具有3M中国有限公司的“招牌材料认证加工商”的3M灯箱布授权书。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代理审批的能力。
3.4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标识制造人员及设备能力,并具有固定的经营或加工制造场所。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3至 2018 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针对上述3.2、3.3项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焦凤
电 话:0431-86805171、86805780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