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主楼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及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主楼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及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bhugc20180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香雪
项目联系电话:010-83065876-8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83065876-80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香雪,180043139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航沙河校区主楼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共分户外及户内两部分,户外部分为北航沙河校区主楼户外整个园区导向标识及建筑物外墙上的建筑标识设计、采购及安装,包括园区总平面图、人行指引标识、车行指引标识、宣传栏、楼座号标识、车库入口龙门标识、草地提示标识等。户内部分为北航沙河校区主楼as座、a座、b座、c座、d座、ds座、e座的标识标牌的设计、采购及安装,包括大堂综合信息标识、电梯楼层索引、吊挂指引标识、办公室门牌、卫生间测挂标识、卫生间门牌、电梯楼层号、推拉牌、可移动公示牌、消火栓标识、设备间标识、消防疏散图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应包含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内容;7)近三年内(2015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在160万元(含)以上的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安装工程业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参选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办公楼2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1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0日(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1.2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按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廉洁诚信参选承诺书》(详见北航首页—组织机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下载服务),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廉洁诚信参选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2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近半年内持续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6近三年内(2015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在160万元(含)以上的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安装工程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8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9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求出示原件的材料,不携带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所有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认,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将被拒绝。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标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