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医院第二医疗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产品制作及经营范围并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17:00
2、报名地点:本院发展运营科
3、比选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00
4、比选地点:本院办公楼会议室
5、咨询电话:028-83071166 吴老师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U盘考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
(6)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盖有公司鲜章。
2、报名单位在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00前(即比选会议开始时间)将密封盖章的书面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单独密封的报价单交到本院计财科聂老师处。
3、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三、招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投标人为投标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勘察现场的联系人:李欢欢,联系电话:18200489277;
四、【特别提醒】技术响应文件应能明确载明:(1)产品品牌;(2)产品功能简介;(3)安装调试完成的时间;(4)免费维保期;(5)维保期内容;(6)维保响应时间等。(7)投标响应报价总表;(8)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与项目需求一致);
五、供货安装调试期
本次项目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期为3个日历天,自公布中标单位的次日起计。
六、质保期
本次项目产品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年(36个月)。
技术参数一览表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医院第二医疗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效果图
制作工艺
尺寸(mm)
数量
价格
(一)室外部分
1
户外字
微信截图_20181204082314
“老年医学科”不发光
现场测量
1套
(一)室内部分
2
楼层索引牌
430*1400
2块
3
病室牌
含医生护士姓名插条
280*280*35
34块
4
门牌
“换药室”只是样品,文字需更换
12项
5
护士站吊牌
文字发光
3000*1500
2块
6
消防疏散牌
26块
7
公共洗手间牌
300*150
6块
8
公共安全标识牌
300*1200
20项
9
操作规程、制度
制作工艺要求内容方便日后替换
600*900
11块
10
大厅背景墙字
现场测量
1项
11
科室简介及人员简介
三名医生简介仅供参考,实际有医生、护士简介。
1800*1000
1块
12
床头牌
含责任医师、护士插条
250*1800
78块
13
形象墙
3500*1200
1块
备注
1、项目尺寸量由投标人自行探勘现场并合理计入报价,该清单中尺寸仅做参考。
2、投标报价须包含产品运输、安装、辅材、调试、验收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技术要求
1、技术响应原则:
2、设计、制作要求:
(1)所有标牌标识深化设计要求连贯、易懂、美观、实用;字体及颜色最后由采购单位确定;
(2)符合国家对本类产品的规范及生产、销售、安装标准等有关规定;
(3)图形参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用公共图形符号》,《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安全标志》等;
(4)标识文字:中英文对照,英文需为医疗业通用翻译;
(5)字体、颜色、内容变化,价格须保持不变,投标报价时须列出详细的清单。设计尺寸与现场施工测量有轻度出入,长宽可允许变化在5%以内。
3、材质要求:
4、工艺要求:
(1)按图纸设计要求,不受季节的影响,边框与面板结合紧凑美观;
(2)所有产品均须按设计要求的工艺生产,保障产品的专业性、规范性,户内外均须保证3年不变质、不褪色,图形文字边缘应光滑、文字清晰易懂,无剥落、缺损。
八、样品:
【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材质样品样品不能出现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取消资格,请投标人提前处理好各自的投标样品。
(1)需要提供本项目5个样品: 户外字材质、门牌、床头牌、科室牌、公共标识牌各一个 。
(2)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退回,并以此作为该产品将来供货进场查验核实的依据。
九、项目产品设备交货及安装、调试服务
1、产品设备交付:
(1)交货地点: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2)货物装卸、运输涉及到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项目安装调试完成期:公布中标单位次日 3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十、服务及质保
1、投标人对投标项目涉及到的产品所做出的技术、售后服务承诺的承担一切责任。
2、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提供整体项目的质保期、质量三包承诺及具体产品技术和售后服务方法,其中须含免费保修时间、维保方案、及具体服务的内容,并提供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招标项目产品质保期(质保期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技术标评审直接以零分计)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年(36个月)。
4、在质量保修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质期内,中标单位对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货物更换、维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相应延长更换和修补零件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后,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负责终身维护。对于损坏的零部件,投标单位应保证以低于产品原产地购买价格提供给招标单位。
5、中标人须提供产品出现故障后的维修服务:在接到采购方维修联系通知后,在5小时内至现场并解决问题,最长不超过48小时内解决问题。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