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资格预审)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央景城商业街广告牌及导视系统改造G20181213001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20181213001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央景城商业街广告牌及导视系统改造 采购编号 G20181213001
采购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无
采购类别 工程 采购预算 135.00 万元
采购公告
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企业允许
申请标段数 1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万元)
1
二、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提出。
(二)特殊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及展览、展示服务;
4、投标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5、近三年(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有标识牌、精神堡垒、建筑发光字、商家店招业绩(不限在同一合同中,可提供多个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中至少一个单项合同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提供“(一)一般条件”的企业承诺书;
3、本公告中所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提供“(二)特殊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资质证书、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业绩合同、竣工资料、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身份证、社保缴费(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连续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及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5)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信息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16:30:00 公开招标不少于5个工作日
递交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大厦3楼会议中心E厅
五、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 杨帆
联系电话 66608977
邮箱
地址
采购人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园区国企采购监督电话 66681096
六、说明事项
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9:30-11:00、14:30-16:30)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大厦3楼会议中心E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