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现组织开展“蒙自市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磋商对象就此项目进行磋商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磋商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蒙自市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FZHHZB2019001
2.3预算金额:¥294658.00元(贰拾玖万肆仟陆佰伍拾捌元整)
2.4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交货及安装地点:蒙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到位;
2.8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安全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本单位财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3个月税票/缴款书);
3.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2016年至今有一项相关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使用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3.7磋商会议现场提供样品(现场提供原材料样品及产品检验报告);
3.8磋商申请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购买标书,需提供本人所在公司的劳务合同原件核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备查)、相关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蒙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缅桂路3号
联系人:田师
联系电话:0873-3652152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873-303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