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九皋镇与饭坡交界处旅游标识(广场、台子)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嵩县九皋镇与饭坡交界处旅游标识(广场、台子)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嵩县九皋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嵩县九皋镇与饭坡交界处旅游标识(广场、台子)项目
2.2采购编号:SDTM【2019】JG0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九皋镇与饭坡交界处旅游标识(广场、台子)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嵩县境内,主要内容为嵩县九皋镇与饭坡交界处旅游标识(广场、台子)项目。
2.4建设地点:嵩县九皋镇。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资金自筹资金
2.7投资金额:301313.87元。
2.8建设工期:20日历天。
2.9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12付款方式:全额垫资,分期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个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格式自拟)。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外省企业人员需在“河南省市政公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请潜在供应商在获取谈判信息后到嵩县伊东新区伊东水城院内购买谈判文件。
4.3、报名资料: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任本项目经理携带资格要求中原件和人员信息原件及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4.4、谈判文件售价: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详见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县九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九皋镇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520379691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财富中心南100米,附西5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7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