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项目——标识标牌(内部)工程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鼎峰【2019】-04
2.采购项目: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项目——标识标牌(内部)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1
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项目——标识标牌(内部)工程
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项目——标识标牌(内部)工程(详见第三章)
72.6
5.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贰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726350.00)。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具有本项目内容生产或制作能力的厂家;
6.3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8日- 2019年1月24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3311234)。
8.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9.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由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磋商会议现场向其提供收据原件。
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镇仙都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磋商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镇仙都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15.联系方式:
1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如锐 联系电话:0578-3019189
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15.2采购人名称: 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星毓 地址: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柳青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9297 传真:0578-3319297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
地 址:缙云县财政大楼六楼
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