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凤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B2019-G004
1、中新凤凰(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新凤凰鸷山新城镇化项目标识标牌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2、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凤凰镇。
(2)工程规模:标识标牌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5月20日,共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如下:
中新凤凰鸷山新城镇化项目标识标牌工程。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
包含标识标牌相关内容;
(2)选派项目经理:须明确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企业信誉: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标识标牌相关内容;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入围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8、评分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方法一确定中标人法,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B、合理低价法方法一(若抽取到合理低价法方法一,则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95%~98%,0.5 /档)
9、报名后不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者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网上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申请人于2019年01月22日至 2019年01月29日 每天上午 8时30 分至下午 05时 00分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代理部)报名并在网上直接下载资格预审须知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报名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连续3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02月02日14:00凤凰镇招投标中心会议室(201)。
11、招标人单位联系人:徐江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11楼
联系人:郑冬/郑薇 联系电话:0512-6807977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1月22日至2019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