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9-03-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19)013号,委托代理编号:LADCZ(2019)02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
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19)013号,委托代理编号:LADCZ(2019)02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19)013号
委托代理编号:LADCZ(2019)02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控制金额
整包A02061916-发光标志、铭牌
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
1

443868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A02061916-发光标志、铭牌

九华大楼楼顶发光标志采购
1、 本项目为九华管委会大楼楼顶LOGO发光标志采购及安装,LOGO发光标志安装在楼顶的南面和北面各一套;标志为汉字“九华”和九华的拼音字母“JIUHUA”,字体2套面积共163.7m2,采用2mm厚304不锈钢板电脑雕刻及数控冲孔,孔距20mm,内嵌LED红色光源,采用时控开关控制关闭及点亮时间; 标志基座及钢龙骨采用角钢制作,并喷涂金属氟碳漆。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为免费质保期;
2、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单位并迅速提供服务,在2小时内服务完毕。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制作安装到位供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九华管委会大楼;
3、付款条件:货物安装调试到位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经采购方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应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盖章密封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地 址:湘潭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联 系 人: 胡次平
联系电话:139073269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
联 系 人: 廖丽娟 张利芳
电 话: 0731-55555335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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