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度零星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2021年度零星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ZBDL-20190132
2.2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零星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商承担2019-2021年度零星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4招标范围: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计划,对照采购方规定的技术规格书,按照要求完成宣传文化方面所需相关宣传品设计、印制或安装,公司标识牌制作安装、文件汇编印刷等采购项目。
2.5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6服务地点:福建漳州云霄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09200145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2019-2021年度零星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信用代码(以上三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9年03月15日17:00 —2019年03月20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 年04月10日09 :00 (建议在08:15-08:45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5.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5.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完税证明、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3年财务报表及附注复印件。
5.4.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时须提供: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站中公司信誉状况网页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誉状况网页截图。
5.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岩 电话:010-63314669
邮箱:yanyan@puyuan.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