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900x08N071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900x08N071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50万元(不含税价)。

1.2 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 杆号牌1 单面铝质反光 (500mm*200mm) 块

2 杆号牌2 搪瓷(500mm*200mm) 块

3 跨路警示牌 铝制25cm*60cm双面反光 个

4 蛇皮软管 φ20mm塑料保护管 米

5 电力保护套管 过电力线保护套管 米

6 拉线保护套管 拉线保护套管 套

7 子管 pe28\32 米

8 反光贴 (80*30cm) 张

1.3 交货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材料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注:①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附件: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9年标识牌及保护套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材料报价基准表”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②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8 合格的中标人及中标份额分配: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份额,每个投标人最多中1个份额。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详细份额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份额名称 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占比 份额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1 份额一 第一名 50% 75

2 份额二 第二名 30% 45

3 份额三 第三名 20% 30

合计 15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注册资本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出具的有效的本次投标的产品(杆号牌(任意一种规格)、跨路警示牌、电力保护套管、拉线保护套管)的检测报告。

2.3.2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或出具日期或签发日期须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2.3.3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检测报告原件中检测机构盖章须为鲜章。(检测报告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2.4 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合同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扫描件和合同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采购订单须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3)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16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7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2.1-2.2项内容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2楼2202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3579288420或17799239585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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