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三桥段公路标志标牌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桥段公路标志标牌购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HZB-20190348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96号
联系人:刘家铭
电话:181892710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72912193
传真:029-8734465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三桥段公路标志标牌购置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对三桥段公路中的标志标牌进行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公路标志产品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有合法资质,能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证书; 3、供应商各规格材料在同等级单位、道路上使用过,具有三年以上良好业绩,有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方得采购要求;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23 09:00:00至2019-04-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7 10: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5-07 10: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72912193
2、开户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4、账 号:370015141920001736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