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T-ZB00-085-2019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延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1-81191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1802室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1569119916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塑造体现人民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现需对我院及基层法庭进行文化改造建设。重点包括立案文化窗口建设、走廊、接待室、立案大厅、大会议室、永坪法庭和文安驿法庭文化建设。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6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评审现场进行查询)。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08 09:00:00至2019-05-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18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一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16 15:00:00
2、投标地点:延川县万和城二号楼一单元1902室
3、开标时间:2019-05-16 15:00:00
4、开标地点:延川县万和城二号楼一单元19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91199169
2、开户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30201687002627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