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导视系统采购(19A0397)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31日
一、项目号:19A0397
二、项目名称: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导视系统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852,137.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一、项目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导视系统
批
1
852137
一、询价费用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1、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3、询价通知书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澄清要求的时间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询价通知书中,询价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询价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文件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5月31日 至 2019年6月6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6月6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6月6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6月6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李川
采购人电话:18983195288
采购人地址:璧泉街道铁山路一号附一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13752818408
代理机构地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