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的委托,对 惠州市规范渔船船名标识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90ZB8300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规范渔船船名标识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 6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钢质船舶建造或修理 (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 9年 6 月 13 日 起至 201 9年 6 月 19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号悦洲广场7楼)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如已更换三证合一,则出示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钢质船舶建造或修理(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注:
1)以上资料一式2份,每页加盖 供应商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并提供原件备查。
2)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9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注: 201 9年 6 月 24 日 0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 。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号悦洲广场7楼)
八、磋商时间: 201 9年 6 月 24 日 10时 00 分。
九、磋商地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
html)和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gdbidding.
com /)网站。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罗小姐
采购人:丁先生
电话:0752-2396092
电话:0752-2276506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瑞和支行
帐号:4400 1718 1360 5300 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