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一〇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FJYFCGZ2019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侯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一〇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第九一O医院
联系方式:小罗 0595-28919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侯 0595-2809656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后可不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公司成立3年以上,成立时间2016年4月1日之前具备省广告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或2018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谈判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如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公司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单位;对军营文化有足够的了解,有从事部队单位合作的成功案例设计及施工安装人员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能随时保持沟通,必要时派遣代表现场协调,在规定时间内能拿出方案或效果图(小样);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3:25 至 2019年07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侯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3:26 至 2019年07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D、附加分:
(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部分价格扣除标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选用的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选用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指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及清单)。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方法如下: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优惠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含10%)至50%(不含50%)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5%
50%及以上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10%
(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a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b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不给予价格扣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服务
时间
服务
地点
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
广告
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
一项
60万元/年
1年
第九一○医院
项目名称: 第九一〇医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院2019年度全院零星广告标识的设计制作和夜景灯维修维护服务,预算金额为60万元,结算按实际制作广告牌数量和维修金额结算。根据医院品牌建设和宣传工作需要,确定3家公司作为医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定点供应商。每次产生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需求时,将向定点供应商询价,定点供应商必须响应,供应商总价报价较低者获得该次服务权益。如数量不便预估而无法衡量总价,也可以核心服务的单价报价较低者获得该次服务权益。如价格相同,由现场抽签决定。在有紧急任务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根据日常服务情况指定一家公司负责设计制作或者同时要求几家定点供应商同时服务。
四、服务范围
1.全院室内外地面、屋面、墙面、楼梯、电梯、设备、等楼宇标识设计制作服务,包括广告发光字、横幅标语、标识牌、宣传画等。
2.全院广告标识的紧急维修。包括室内标识、横幅标语、宣传栏、滚动灯箱、楼顶LED夜景灯、楼宇夜景灯等。
五、服务要求
1、每周需安排工作人员与采购人至少一周2次巡视、检查全院室内外、道路、墙面、地面引导标识牌、走廊、过道墙面职责牌、桌牌、温馨提示、导医图、滚动灯箱箱体电机、LED屏显、灯片内容、标语横幅、冲孔LED发光字、墙面水晶字、钛金牌匾、道路路标、办公室门牌、病号床位牌、楼层索引、文化走廊照片图片、院史馆宣传物料等有无脱落、损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内进行制作维护;
2、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基础材料及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中标人的设计、制作和安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不得因此增加结算费用。
3、所有宣传品或资料印制要求图片画像清晰、色彩均匀,内文和标题印刷要求字体清晰,无重影、叠影和模糊现象,材质的颜色需中标人提供色卡、颜色参数满足采购人选取,同时保证物料的端正、美观、安全、牢固;
4、户外大型宣传栏、宣传牌、LED冲孔发光字等需要工程队安装施工的项目,除上述印制要求外,施工项目需中标人提前15天与采购人勘察施工线路确保后期安装。要求提供该项目的3D设计图、施工图、要求中标人负责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安装施工过程中安派人员进行项目监工,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在24小时内及时的与采购人沟通,项目施工结束后,中标人需安排工作人员清理施工地面处理渣土、材料垃圾等。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除制作物料外,不得将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分包给第三方。
6、一般性广告标识自定稿之日起7 天内交货,急件成品印制必须配合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
7、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24小时服务,中标人如无力承担或无法及时完成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指定其他公司完成。
8、中标人必须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书》,遵守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