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文化建设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7-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文化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907-106277-000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消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文化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907-10627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文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包组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完成期

包组一

多宝消防中队按纲建队环境文化建设

1项

人民币70.0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包组二

荔湾大队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文化建设

1项

人民币60.0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类型为服务类,品目名称:C99其他服务。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响应供应商新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可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7 月1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7 月30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7 月30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0-8154398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联系人:程月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荔湾区大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九号
联系人:彭靖 联系电话:020-81543981
传真:020-81543981 邮编:51036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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