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标识标牌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标识标牌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19-043Z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16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9-8622285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62961130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标识标牌工程1批
项目概况: 标识标牌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下的磋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23 09:00:00至2019-07-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2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磋商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02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磋商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9611306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