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SDH2019-F005项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SDH2019-F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3522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小区六幢第三层

联系方式:蒋先生 137994288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0595-2352200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DH2019-F005

二、项目名称:德化县王厝山新苑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购(二次招标)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07月23日起至2019年07月30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23日起至2019年07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3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杨、洪小姐,联系电话:0595-23522008,传真:0595-23522008。采购单位:德化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小区六幢第三层),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99428827。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德化网http://www.dehua.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6:49 至 2019年07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3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23日起至2019年07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评标价=最后投标报价-扣除价

1.1、额外价格折扣:节能、减排、环境标志部分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谈判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最低评标价法

10%(含10%)至50%(不含50%)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5%的价格扣除

50%及以上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1.2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④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供应商(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 投标供应商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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