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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市看守所迁建武警中队“四项设施”(标识标牌制作)
采购项目编号 510401201900028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7-25 17:50
采购人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东区新源路110号,联系方式:李先生,0812-33230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联系方式:何女士,85446608、85445511、85045522转881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12-3330866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07-26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08-01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西楼12层A2A3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办事处
磋商文件售价(元) 4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西楼12层A2A3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办事处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08-07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08-07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2栋2楼9附39号(阳城广场斜对面二楼阳城龙庭社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8-07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2栋2楼9附39号(阳城广场斜对面二楼阳城龙庭社区)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13700元(大写:壹万叁仟柒佰元整)。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17:00(对公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并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保函生效日期需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之前)。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所投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磋商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预算金额(元) 688857
采购品目名称 货物
行业划分 S9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无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本项目采购预算/限价:68.8857万元。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PPP项目标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