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文化展示及导视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文化展示及导视项目;
2.2 项目编号:ZKGSG-ZB-20192778
2.3 项目内容:设计、制作并安装园区指示牌、办公楼标牌、岗位标识牌、会议室内部标识等;
2.4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2.5 招标范围:设计制作并安装园区指示牌、办公楼标牌、岗位标识牌、会议室内部标识等;
2.6 服务期:2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确定制作方案,制作方案确定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营业执照具有标识牌(或广告牌)生产制作或广告设计制作的相关经营范围。
3.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或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公告附件)。
3.6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7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文件
4.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26日至2019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楼1709);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附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协议);(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提供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记录;(5)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书面声明”见公告附件;(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网页截图;(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查询指南:“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查询栏中输入公司名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点击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注:报名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份进行报名(复印件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及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0371-61291115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楼1709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26688
邮箱:zkgshn@163.com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自 年 月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