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灯箱宣传栏及发光字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灯箱宣传栏及发光字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CCG-2019-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9-847870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霸陵路1号
联系方式:闫先生029-84787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029-63021289/90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楼 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灯箱宣传栏及发光字采购安装项目主要包括该单位灯箱宣传栏、发光字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或导视制作安装)。(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的标识或导视制作安装企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楼 901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服务保障中心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