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海曙区财政局 批准,现就集士港镇党群服务中心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2019NBHSWT127 (CBNB-20191482G)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 采购方式、用途: 公开招标、自用 。
四、 公告期限: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
五、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60 万元。
六、 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6.1 采购内容: 集士港镇党群服务中心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设计、采购及安装
6.2 采购需求: 党群服务中心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布置、设计及制作 ;
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3 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招标文件的发售:
8.1 时间: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止;
8.2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 {2009}28 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 4008817190 ;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招标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九、 投标保证金:
1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 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 : 本项目投标编号后 5 位即“ WT127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人民币 52000.00 元。
3 、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27 日 09:30 时前, 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 3114710037191710540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 0574-87260920
传真 :0574-87236382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 [ 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南门电梯上) ]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 [ 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南门电梯上) ] ,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 其他事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政采云( www.zcy.gov.cn )”上成功注册 , 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三、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 )、宁波政府采购 (www.nbzfcg.cn)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www.haishu.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aishu.bidding.gov.cn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www.cbbidding.com )。
十四、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 185 号)。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 150 号
联系人:章小姐 杨小姐
电话: 0574- 87438717 、 87438921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联系人:单琛耘、王鸯鸯
联系电话: 0574-88090150
传真: 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8719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