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凤景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凤景小学校园文化导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凤景小学校园文化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TH-FJ2019-208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凤景小学
地址:西安市凤城七路77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9-8668286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长和国际B座23楼
联系人:王超、荆玥
电话:18691013358、18091385070
传真:029-6886759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凤景小学校园文化导视系统采购项目31/
项目概况: 西安市凤景小学为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位于凤城七路77号,学校占地面积20340平方米,学校规模可承载36个教学班,计划每班45人,共1620人,当前教职工约80人。现为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政策,提高学生文化教育目标,完善我校教育教学建设设施,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活动、运动场所,特进行文化改造提升设计,满足我校全面建成市政府下属优质小学的主旨。
项目用途: 西安市凤景小学校园文化导视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与安装。
采购预算: 4982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09 09:00:00至2019-08-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长和国际B座23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1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长和国际B座23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21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长和国际B座23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1013358、18091385070
2、开户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
4、账 号:102408715800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