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文化园4A景区标识标牌及垃圾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朝歌文化园4A景区标识标牌及垃圾箱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HBCGQ-2019-60
批准文号:鹤示范管会纪(2019)17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 15日历天
采购预算: 80万元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京宏 (联系电话): 0392-685275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芸芸 0392-6860256
监督部门: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 先生 0392-3358210
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朝歌文化园4A景区标识标牌及垃圾箱采购
建设地点:鹤壁市朝歌文化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项目分一个标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标识牌或广告牌的制作,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标识牌或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近期纳税证明以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于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报名期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附件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26 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2:30-6: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 27 日09时30分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关于投标承诺函的说明:
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承诺函应包含以下事项:1保证按照中标内容及价格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保证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依照招投标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损失,且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其违背信誉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要求之证件原件于开标时提交备查。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通知。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确认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