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J19092037-1951)批准,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交通大队警营文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22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交通大队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9-228-0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交通大队党建文化建设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汉阳区交通大队党建文化建设
(5)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7)质保期:一年
(8)其他:/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9-228-02
(2)项目包名称:汉阳交通大队车管所、二中队、机动中队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汉阳区交通大队警营文化建设
(5)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7)质保期:一年
(8)其他:/
2.供应商竞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2个包段的投标,但供应商最多只能获得上述1个包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中标2个包段则以中标包段顺序号优先原则。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相应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通过年检(核准)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二)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交通大队
地址:汉阳区鹦鹉大道277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27-853931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联系人:昌亮、胡艳冉
电话:027-84766877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俊
电话:027-844688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