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阳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信隆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识制度牌制作安装(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隆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识制度牌制作安装(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YD-CG-2019025
三、采购人名称: 山阳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山阳县政府大院二楼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9914103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全兴园小区12#楼2单元8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4-2997718
传真:0914-299771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信隆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识制度牌制作安装(三次)1项
项目概况: 标识制度牌制作安装(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433051.17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具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4 09:00:00至2019-10-1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全兴园小区12#楼2单元8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特定条件2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21 14: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全兴园小区12#楼2单元801
3、开标时间:2019-10-21 14: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全兴园小区12#楼2单元80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4-2997718
2、开户名称:陕西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营业部
4、账 号:61001902900052516854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