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溪采计备[2019]ZX615号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竹溪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PR(ZX)A201910009
1.2项目名称: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建设项目
1.3采购内容:室内外导向标识牌、医院文化宣传牌、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1.4预算金额:160.47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工车间、办公环境照片、设备购买合同、办公及生产场所证明);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票据);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平面设计师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拟投入其它设计人员中具有设计相关专业职称不少于1人(以上设计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发售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5.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凭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及“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
5.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下午17:30。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30。
6.2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竹溪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熊晖
联系电话:0719-2726415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溪城春天小区G栋三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19-2091003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