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0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YC19101076(CGP)三、采购人名称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19101076(CGP)

三、采购人名称: 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城关镇东大街17号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组织部经办

电话:091746019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1505室

联系人:袁青青

电话:0917-3307882

传真:0917-330788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陇县关山大道沿线党建标识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在关山大道东南大桥南侧东北角建设三组(长8M,高3.8米)并列式雕塑墙;在千邑路口西北角建设一列栅栏式党旗标识(长15M,高4.3米)和在关山大道范家营路口西北角建设党旗、党徽及底座(总长8M,总高4.4M)组合式雕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宣传党建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认识

采购预算: 27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展览展示工程物料设计、制作、施工及古建筑雕塑、城市雕塑的设计、施工。 (2)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05 08:00:00至2019-11-11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15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5 10: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城际酒店四楼四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15 10: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城际酒店四楼四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07882

2、开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4、账 号:30205199002066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04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体育中心一期项目场地导示标识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