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气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秀屿区气象局文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秀屿区气象局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PCG[CS]201909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594305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5959430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先生/0594-251807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 号楼32-34开间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秀屿区气象局文化建设项目数量:1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7、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4:30 至 2019年11月1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5943055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