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采购2019年街、路、巷地名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1-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采购2019年街、路、巷地名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401201900059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行政区划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告发布时间2019-11-15 17:15采购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中所安置小区23栋2层,联系方式:朱先生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采购2019年街、路、巷地名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01201900059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1-15 17:15
采购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中所安置小区23栋2层,联系方式:朱先生,181811811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西昌市春城路113号,联系方式:钟女士,0834-222126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834-2221268 18227105903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公司财务制度”资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务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②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9、提供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 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原件; (二)资质性要求: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特别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11-18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11-22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磋商文件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西昌市春城路113号(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西昌市春城路113号(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1-28 0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1-28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1-28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评标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等法律规定的形式提交,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如果以非供应商名义代理缴纳的,投标无效;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鼓励供应商以保函代替保证金,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收款单位: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 1468 3380 5151 4051 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省中天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QQ邮箱386790593@qq.com、传真0834-2221268)。 到账时间:须于开标前到账。(以收款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提示:银行打印给我公司记账凭证记录的到账时间是显示到分、秒的,因此请供应商务必早作转款准备,否则后果自负)。
预算金额(元) 597491.0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N78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采购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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