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编号:0868-1943ZD669H-D项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0868-1943ZD669H-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082号

联系方式:陈工 0755-28360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简介: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社康中心更换招牌标识采购(重新招标)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生产能力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9396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1、现场购买或邮购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6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联系人:杨小姐

5、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下载中心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 投标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在发送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否则报名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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