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识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识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BY-FWZB-20191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05142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南湖大路5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方波 13504451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0431-8051428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识制作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牌或标识设计或制作安装);3近二年(2017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8: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1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一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一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051428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识制作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吉财采购X【20191029】-2625号的文件批准招标。采购人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基本项目概况介绍
2.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识制作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BY-FWZB-20191109;
2.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4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6采购项目的预算:1660000.00元;
2.7供货期:合同订立后10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牌或标识设计或制作安装);
3.3近二年(2017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4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被授权人身份证(4)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购买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磋商公告的媒介:
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余方波 135044510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0431-80514289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监督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0431-84658564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877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