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门牌标识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门牌标识采购
二、项目编号:FHZC-2019-H1217
三、项目预算:321480.00元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门牌标识采购
1
项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办人身份证;5、投标人及经办人在内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含社保明细)及纳税凭证;6、2017年和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7、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公告期限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5219300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2-5335334
手机:18835222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