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相关营业范围或施工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所投灯具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二、工期及施工要求:
本项目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交付使用,投标人必须承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1. 见滁州市一院西区亮化效果图,清 单量仅供参考,各潜在投标人结合效果图现场自行实际勘察、测量。
2. 中标人中标后需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完成后效果与效果图要求一致,交钥匙工程,价格不得变动。
3. 原楼面所有灯具及发光字全部拆除,垃圾清理,灯具安装位置,按照效果图施工,安装美观、牢固。所有线路必须PVC穿管铺设,电源及变压器应安装隐蔽位置。
4. 施工时造成的污损坏墙面必须按原样修复。
注: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如实逐条填写招标各项要求及参数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货物验证参数,如不符合的无条件退货。
三、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质量缺 陷责任期5年。月故障率不得高于4次,否则不管出现任何故障超出4次每次扣质保金500元,直至扣完为止。每次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2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留5%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四、最高限价: 15 万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要求:
1 、安装范围:滁州市一院西区,滁州市琅琊古道119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2 、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拆除费、清理外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
3 、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0年1月2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本次投标保证金3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西区亮化”,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中标公 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无息退还。
5 、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 期限内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未缴纳者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2,项目效果图见附件3。地址:滁州市醉翁路369号,南 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