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张村照明、绿化及标识系统提升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128250020026
项目联系人:赵丹
项目联系电话:18303160825
采购人:固安县彭村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固安县彭村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102002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03160825
预算金额:150.498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1月14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2-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1-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注册完成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固安县永定路 118 号 106 国道永定路西侧方城馨苑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或已中标的项目经理;5、中国裁判文书网磋商供应商自行网上查询无行贿记录(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8、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企业注册时间近3个月的公司除外);9、如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为其缴纳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明书;如被授权人投标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为其缴纳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1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备注:详见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