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项目文化标识建设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枣庄东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就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项目文化标识建设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枣庄东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ZZDS-2020-001
四、项目名称: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项目文化标识建设
五、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项目文化标识建设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具备同类项目(标识系统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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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0年03月04日-2020年03月10日 每日9: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庄市高新区鲁沪大厦四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三证合一企业①②③项中,只需提供第①项。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原件系指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3月1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高新区鲁沪大厦四楼西区枣庄东山项目公司会议室。
注意:参加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
九、本项目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0632-3181887 13646325212
邮箱:dsl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