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0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SCGTCGZB-2019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891-6312823 采购单位联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SCGTCGZB-2019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1-63128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

联系方式:孙先生 0891-6312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18108279120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4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SCGTCGZB-2019073

项目名称:代发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5.00万元

最高限价:125.00万元

采购需求:警服及标识等详细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中标后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6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投标产品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的有效入围资格企业生产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4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2019年未形成的只需提供2017、2018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9)以及第10条规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10)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投标产品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的有效入围资格企业生产 。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并携带原件到报名处查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 

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  

联系方式: 0891-631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联系方式: 0891-6546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1082791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6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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