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的委托,就本采购编号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2020年度治水设施标志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GTCG2020008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采购内容、数量、项目完成期、采购预算价
标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完成期
实施地点
1
治水设施标志标识制作安装
1批
994400元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完毕
镇海区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200,000元,招标控制价为994,400元,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994,4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
2、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无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2日13时30分 (北京时间)将电子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 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5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公告第十二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 (以下简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递交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5月12日13时30分 (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项目,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十一、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采购监管: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3二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1386787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