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比选)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委托,拟对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采用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编号:CZ2020CD050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20,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四、项目简介: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拟购买该单位楼宇表面大标识,包括:标识的设计排版、制作、运输、安装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一) 比选文件自2020年06月16日09:00至2020年06月18日16:00(北京时间)以邮购或现场的方式获取。
(二) 现场售卖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
(三) 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 比选申请人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供
①邮购获取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ronghui_cd@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反馈报名费收取银行账户,供应商缴纳报名费,费用缴纳成功即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28-61323979。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同时发送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下资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已填写完成的《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现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已填写完成的《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
七、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比选应答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应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应答文件。
八、比选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
九、本项目公告在四川招标采购信息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8-8777078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4座1001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28-62300286
传 真:028-61323979
电子邮件:ronghui_c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