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0年上半年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0年上半年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务集团以冀供水〔2020〕5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和监理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高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实现配套工程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工程
实际情况,本项目拟对配套工程沿线 穿越的国省干道、河流、铁路、高速及重要风险部位设置警示牌、阀井标识、管线警示桩
等 进行标识标牌建设。
本项目涉及到保沧干渠、廊涿干渠、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8个管理处的建设内容。配套工程沿线标识按类型
划分:
(1)穿河、路警示牌:
1)穿越国省干道保护界点(C1号牌):182个;
2)穿越国省干道管理界点(C2号牌):162个;
3)穿越穿越河流(C3号牌):20个
4)穿越穿越河流(C4号牌):146个
5)穿越穿越铁路(C5号牌):10个
6)穿越穿越高速(C6号牌):12个
7)交叉警示桩:30个
(2)阀井标识
1)F1号牌(标准一):
508个+ 198(衡水)510(保定)+204(邢台)
2)F2号牌(标准二):131个
3)F3号牌(输水方向):526个
4)F4号牌(保护范围):494个
(3)管线警示桩柱:330 个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0年上半年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施工,合同编号:HBGS/SG/2020-10。招标范围: 沿线
穿越的国省干道、河流、铁路、高速及重要风险部位设置的警示牌,阀井标识,管线警示桩 等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等。
二标.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0年上半年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监理,合同编号:HBGS/JL/2020-02。招标范围:河北省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2020年上半年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标 计划工期 :4个月,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标服务期:施工标计划工期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一标):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5)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 近10年(2010年6月1日至今, 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7)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8)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0年 (2010年6月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 9 )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 (2010年6月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
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
(10)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1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 。 监理标(二标):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4)近10年(2010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5) 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 2010年6月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任职经历、且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5日8:00(北京时间)至2020年6月29日17:30(北京时
间)。之间任意时段使用 河北CA 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
4.2
CA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合法身份,是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取得河北CA的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新用户申请CA,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如需帮助请详询河北CA客服热线: 400-707-3355。(注:上述方式只是取得河北CA方式之一,潜在投标人亦可通过河北省各级
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具体流程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4.3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河北CA外,同时须“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注册登记”方式: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 注册指南,按 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
请 详 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
4.4 招标文件监理标售价 300 元;施工标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0年 7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13 网上开标室 -1 机位。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
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
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岳胜卫
电话:0311-8518572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8 号
联 系 人: 冀腾飞、 姚佳朋
电 话: 022-26154950
电子邮箱: zbdl@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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