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采用询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NMGJH-2020-006
批准文件编号:临财购准字【2020】(70)号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包含设计、制作、安装)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的性质:货物采购
2、采购内容(采购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1
(1)门急诊楼1-6层:总索引、单功能指引吊牌、通行指示分流指示吊牌、专家一览表、科室牌、楼层平面图、墙面分流指示牌、护士站标识、电梯厅楼层总索引、步行梯楼层指示、洗手间功能指示、洗手间名称指示、步行梯楼层号、电梯厅楼层号、设备间标识、提示牌、病房门牌、床头号。
(2)住院楼1-6层:单功能指引吊牌、通行指示分流指示吊牌、科室牌、楼层平面图、墙面分流指示牌、护士站标识、电梯厅楼层总索引、步行梯楼层指示、洗手间功能指示、洗手间名称指示、电梯厅楼层号、步行梯楼层号、设备间标识、提示牌、病房门牌、床头号。
(3)医疗培训楼1-3层:单功能指引吊牌、通行指示分流指示吊牌、科室牌、楼层平面图、护士站标识、电梯厅楼层总索引、洗手间功能指示、洗手间名称指示、电梯厅楼层号、步行梯楼层号、设备间标识、提示牌、病房门牌、床头号。
(4)户外标识:户外区域指引标识、车辆出入口立牌、停车场标识、无障碍通道指示牌、户外信息栏。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16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技术和专业能力,并且至少具有1项二级及以上医院同类项目业绩。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前来报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5、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且内容清晰,否则不予接收。
四、招标(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上午9:30时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医院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魏鸿渊
联系电话:155047899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联系人:张景博
联系电话:13604789609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05 0167 6637 0000 06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