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吉林省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RC2020S267(S01)1.招标条件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吉林省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20S267(S01)

1.招标条件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总行新办公楼标识产品采购,具体详见文件。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的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并在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吉林省有常驻服务机构。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11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3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288号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0431-891150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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