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就门诊及住院部导视(标识)设计、制作、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标的概况及评标原则:
1、标的:医院门诊及住院部导视(标识)设计、制作及施工项目。
2、主要内容:医院门诊宣传、展示窗口、院区平面图示索引、科室标识牌等设计、制作及施工。
3、评标原则:根据投标公司的资信、设计、制作及施工理念及效果、业绩、商务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
二、设计要求:
1、本项目范围为医院户外、医院门诊楼、住院楼等标识导视系统的设计、制作及施工。
2、各单位必须按照医院提供的整体布局及楼层图纸,结合实地考察的情况,详尽对相关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及制作材料的明确,可选择5-6个标牌等进行效果展示(具体设计清单见附件)。
3、整体设计要求标识导视路线指引清晰明确、能整体提升医院环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设计方案书、设计及施工后各子项独立报价。
3、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
4、投标方案中涉及到的几种材质需分别提供样品。
5、投标书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印鉴方为有效;标书以密封袋封装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导视(标识)设计及制造方案”。
6、参加此次投标的代表,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人员。
7、投标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附加资料。
投标单位按照以上顺序,在项目截止时间内交联系人处。
五、报价方式:
投标单位根据报价清单进行报价,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制作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中标方中标签订合作协议后,医院支付中标金额的20%,在制作完成实际制作数量及价格,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制作总价的 75%,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实际制作总价的5%。
七、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及递交标书时间:2020年8月10日--2018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8月14日下午五点截止,报名时请随带营业执照以备资格审查。
2、投标报名地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及要求,按照招标书要求认真准备投标文件。
2、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深化设计和修改,在招标方确认定稿后,将全套设计文件、(含源文件格式、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招标方,并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完成施工。
3、对所有投标文件除营业执照原件外,其他投标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相关案例资料等不再返还。
4、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所有招标及招标文件中的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6、投标人应对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就此招标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