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2020-09-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0335499(0724-2001D96N3517)2.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标识标牌制作1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不接受进口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0335499(0724-2001D96N3517)
2.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标识标牌制作
1批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不接受进口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020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时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9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
联系方式:0755-229428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8233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勇、朱虹、钟明、方煜仪
电话:0755-82331416/82337260
邮编:518028
邮箱:zhuhong@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3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灵隐飞来峰景区标识标牌提升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